各街、镇、场,区直各有关单位: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《关于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统考办字〔2014〕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现就我区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
全省统计专业技术初、中级资格考试工作由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(省统考办)、省人事考试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。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、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
(一)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:
上午9:00—11: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
下午2:00—4: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
(二)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:
上午9:00—11: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
下午2:00—4:30 统计工作实务
二、报名条件
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、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(一)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遵纪守法;
(二)热爱统计工作,能够履行岗位职责,完成本职工作任务,遵守职业道德;
(三)资格要求: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;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。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: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,专业工作满十五年,任初级职务满四年;高中或中专毕业,专业工作满十五年,任初级职务满四年;大学专科毕业,专业工作满六年;大学本科毕业,专业工作满四年;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,专业工作满两年;获得硕士学位,专业工作满一年。
三、报名时间
2014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定于
四、报名办法
报考人员须填写《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》(见附表)一份,提交本人的身份证、学历证、资格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,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(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)。
五、报考费用
按照省物价局《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粤价函〔2001〕237号)规定标准100元/人收费。
六、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
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、中级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。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“统计服务”栏目内的“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”专栏,供考生浏览查询,该专栏网址域名为:http://www.stats.gov.cn/ 。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容不变,延续使用201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用书。
七、报名地点和联系人
报名地点:区行政文化综合办公室三楼统计局308室
联系人:肖小姐
联系电话:3939114 3939113
附:《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》
二O一四年五月十三日